让保险公司垫钱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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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老郭不是出了个交通事故嘛,门诊的钱都是老郭垫付的。但是后来检查下来,对方需要住院手术,那可不是一笔小钱,老郭也垫付不起,而且交警也说了,住院的事情不需要老郭参与。况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所以保险公司垫付是法定义务。

可是当老郭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要求保险公司对住院费用进行垫付的时候,保险公司却打起了太极。一开始坚持说垫付的钱只能打到医院的对公账户,但没有办理住院手续就没有住院号,因此就打不起来,必须先办理住院手续才能打款。但办理住院手续又必须先交押金,这就成了一个死循环。没办法,老郭只能找医生协商,好在医生可能处理这种事情经验很丰富了,直接就把住院押金从5000改成了1000。老郭又垫付了1000元的住院押金,好不容易把住院手续办完了。

手续办完之后,老郭再次联系保险公司要求垫付,保险公司又说必须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才能启动垫付程序。于是过了两天,老郭又去事故大队把事故认定书给开了出来,通过微信传给了理赔员。

老郭本以为一切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前两天,事故对方又打电话给老郭,说是快要出院了,但是保险公司垫付的钱一直没有打到银行的账户上。老郭又联系了理赔员,理赔员说资料不全,还缺对方的身份证什么的。老郭那个火大,你们就不能一次把需要的材料说全了?要是老郭不问,估计他们永远不会主动去垫付,甚至不会主动联系。

又过了一天,老郭终于收到了保险公司发来的垫付短信,至此,垫付程序才算走完了。老郭不禁感慨,明明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却好像成了保险公司的恩典一样。

图片[1]-让保险公司垫钱真不容易

但经此一事,太平洋保险给老郭留下的印象着实太不好了,明年续保,老郭要换一家保险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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